
圣彼得堡,12月26日。俄罗斯宪法法院(CC)裁定,只有在批准俄罗斯国际协议并通过联邦法律之后,才有可能解决俄罗斯当局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国际仲裁争端。宪法法院的裁决对此作了规定,该裁决已发布在法院的官方网站上。
根据该文件,宪法法院澄清了其在2012年通过的决议。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在2012年3月27日第8-P号决议中披露的“关于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联邦法律第23条第1款的宪法和法律意义”不允许在当前的俄罗斯联邦法律法规体系中暂时适用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规定,该文件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了俄罗斯联邦与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的投资和创业活动有关的争议,即使该国际条约已正式发表,但未通过关于批准的联邦法律。
根据该案的材料,在通过有关Chita的IgorUshakov的申诉的决议之后,俄罗斯联邦正府向宪法法院申请了解释。海关考虑到当时临时适用的关税同盟协定所规定的较高税率,重新计算了已付给他的关税。乌沙科夫指出,如果没有正式公布尚未生效的国际条约,可能会在俄罗斯暂时适用。缔约方会议指出,此类条约必须先正式发表后才能适用。乌沙科夫案随后被送去修改,考虑到宪法法院的解释,该准则被确认为符合《俄罗斯宪法》。
俄罗斯联邦正府建议,在实践中对这种规范的这种解释“可能被不合理地理解为允许在俄罗斯联邦同意的情况下暂时适用国际条约,以将与外国投资者的争端提交国际仲裁。”
宪法法院在审议了上诉之后,澄清了其八年前的法令的解释,也表明这并不意味着俄罗斯正府同意其签署时商定的临时适用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同意适用于该国际条约的规定,该规定规定了俄罗斯联邦与外国之间的争端转移。投资者供国际仲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