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梁某埋车毁证据的行为是否影响量刑一事,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他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浩律师称,本案中肇事者逃逸是法定的加重情节,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事故导致3人受伤说明人数多,社会危害性较大,也会影响量刑。而埋车毁灭证据的行为并非法定的加重情节,但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衡量其主观恶性的大小。文/本报记者 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