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受到农民工进城落户负面影响的城市各相关方,会把他们的意见反映给当地正府。考虑到这些影响,地方正府会采取变通措施,以减少外来农民工落户的数量。例如,通过城乡区域界定变化(如“村”改“居”、“县”改“区”等),把住在城中村或城市周边、收入与生活开支本来就不低于市民的本地乡村居民大量“农转非”,从而既减少了外来农民工落户数,又不影响完成农民工城市化的指标。学者蔡昉就此给出的数据是:前些年城镇新增常住人口中,进城农民落户只占5%,因城乡区域界定变化就地“转户口”的占53%。
农民工因进不起城而不积极,大城市因外来农民工落户影响用工而不起劲。看来,要让农民工能在所工作的大城市落户,还有不小的难度。
总之,中国城市之所以能大量使用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一是因为在城乡分割的条件下,无论收入还是生活支出,乡村都大大低于城市,农民工进城后,收入远高于在乡务农者,又远低于全家生活在城市的户籍员工,因而使用农民工,用工方与农民工似乎是双赢。二是因为中国曾经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总有一部分劳动年龄人口无法充分就业,因而劳动力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就由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劳动力优化配置,转变为不充分就业条件下的优胜劣汰,即让城市不需要的农民工回乡务农,从而因不充分就业而闲置。
因此,在讨论农民工家庭能否进大城市落户前,需要先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近期内,前述能让城市大量使用外来农民工的前提条件(如中国农民工的总体供求形势与年龄结构),是否会发生根本性变化,从而大大减少农民工家庭进城落户的某些障碍?
第二,如果在较长时期内,某些前提条件(如乡村居民收支水平大大低于城市居民)依然存在,那么,有关方面愿意花多大的代价,来避免农民工家庭不能进城落户而产生的留守儿童、家庭长期分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