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后,老公因病去世。老公是独子,婆婆早年过世,结婚前老公和他爸爸两个人过。我们还没有孩子,老公去世后,只剩下我和公公同住。
老公去世后,公公对我很关照,叫我找人再嫁,他愿意把房子给我,把我当自己的女儿。刚开始我也是把他当自己的父亲来看的,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不知不觉就慢慢爱上了公公。公公今年46岁,比我大22岁。我现在已经和他发生几次性关系了,不是他强行的,都是我愿意的。因为害怕邻居和亲戚知道,公公一直都是白天住单位,晚上十二点后才回来。
我想问,这算不算乱伦?我能不能嫁给公公?我是真的爱上他了,他也说是爱上我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老师回复:我爱上公公的大gg 老公去世后我爱上了我的公公
你好,谢谢你的信任,把如此隐秘的内情说给我听。说实话,我很能理解你和公公的这份感情,同时也对你们的处境感到担忧。担心你们用理智战胜不了已经建立的依赖,让自己的生活从此陷入被动。
公公中年丧子,你新婚丧夫,两个悲痛的单身男女共处一屋,相互慰藉日久生情让你们情不自禁地做出了社会风俗所禁忌的事,为避人耳目,公公连家都不敢光明正大的回来,你们的纠结可想而知。
两个相爱的人能不能在一起,既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还要考虑社会风俗是否允许。
乱伦指人类近亲间发生性行为,尤指社会风俗下的禁忌或为特定法律条款禁止的性行为。你和家公的关系是否属于乱伦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从法律层面讲,乱伦是指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之间发生性行为,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妹之间发生性关系。从社会禁忌也就是道德层面讲,违背社会风俗的性行为在人们心目中都属于乱伦。从法律层面讲,你和公公没有血缘关系,不属于乱伦,而从社会禁忌层面讲,你和公公的性行为违背了社会风俗,有悖于常理,在人们心目中就属于乱伦。
如果你坚持嫁给公公,法律不会禁止,你们能领到结婚证,但社会禁忌不允许,领到结婚证你们也不会幸福,你们会背上千古骂名,除非你们能抛开一切到没人知道你们例去的地方生活。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群居动物,是离不开社会交往的,社会禁忌有时比法律禁止对人的生活影响更大。想想看,如果你和公公结婚,人们会怎样议论你们?你们在社会上将遭到多少人的白眼?生活将会遇到多大的阻力?再说,公公大你22岁,现在看起来各方面尚还匹配,再过十年、二十年呢?正处风华之年的你还愿意和日显老态的公公一起生活吗?你考虑例外形和性需求等影响婚姻质量的要素不匹配会带给你怎样的烦恼吗?
我建议你们立即终止这种有悖于社会禁忌的行为,打消两个人在一起的念头,尽快分开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才是正道。
我结婚三年了,老公已经经常夜不归宿了,找他吵过,闹过,都没有用,变本加厉的不回家,我的心已经渐渐快死了,只是为了孩子,勉强呆在这个家里,我不能让孩子没有爸爸,现在孩子是我的一切。
婆婆死了后,公公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了,公公虽然55岁的人了,看起来跟40岁的人没两样,身体还是很健朗,不过他也管不住他这个儿子。
公公对我和孩子很好,很细心很体贴。自从公公来到这个家后,我觉得不是那么寂寞了,有时候公公看我很累了,会
有一件事,我一直心有余悸:结婚一两年了,公公从未提及过工作的事。虽说金钱上没有什么负担,可我是一个只有25岁的年轻人,不愿总是守在家里,没有任何的外界接触,我明显感到自己落伍了。但我见李浩还小,跟公婆提出来可能是徒劳。
1998年4月,李浩已经满两周岁了,我仍在家里闲着。李浩大了,带着也方便了,我便时常出去串串门。
一天,丈夫出去干活了,婆婆带着李浩到小姨家去了。我站到镜前准备梳理一下,准备出门逛逛,自从生下李浩后,还从未认真打扮过自己,本来就有几分姿色的我这下更显得俊俏了。
当我正准备出门时,在外出差一个星期的公公拎着大提包回来了,人还未进门,就开始喊孙子的名字。我说他们都到小姨家去了,公公从提袋里拿出一件时髦的连衣裙,让我试试。穿上时尚的连衣裙,我更显得光彩照人。我在公公面前轻了一圈,让他评价。公满意地看着我,见他心情这般好,我不失时机地问:“爸,我嫁过来都3年了,可工作……”公公笑眯眯地走过来,用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别急,我正在帮你找关系。”说着,他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另一只手向我胸部伸来,我吓得不知所措,可又不敢反抗,我怎么也想像不出他是这种人。公公见我羞红着脸不支声,更大胆了,喘着粗气说:“别怕,你不是想要个好工作……”容不得我反抗,他把我压下了身下……
事情败露,儿子要杀老子
自从与公公有了第一次,以后只要机会,公公就会来找我,他身强体壮,生理需求一点不亚于年轻人。我的良心很不安,但公公很懂得温存体贴入微,在哑巴丈夫那里享受不到的,现在都补偿回来了。这一切,婆婆和丈夫一直都被蒙在鼓里。
第二年,公公果然将我安排进了他厂里的会计室当了一名过账员。
我想这种不正当的关系该结束了,于是多次跟公公提出,说时间长了难免会暴露,到时都不好做人。可公公却生气地说:“工作安排了,就忘恩负义了。”无奈。我只好继续迁就他。
2000年5月的一天,当公公瞅着一个机会正要与我行那事,被外出玩牌中途转回来拿钱的哑巴一头撞见。哑巴顿时气得嗷嗷大叫。公公跳下床,提起裤头就往外跑,哑巴狠狠地煽了我两耳光。又跑到厨房,拿上一把菜刀,追他父亲去了,结果被人拦住了,很快,我和公公之间的丑事被传得沸沸扬扬。
这事暴露后,我成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自己当初把婚姻当儿戏,没想到今天搞了个身败名裂。几天后,听到音讯后的小姨怕我一时想不开,把我送回了乡下,女儿做了这种丑事,父母的脸都抬不起来。
一个月后,我也想通了,决定结束这桩婚姻。2004年7月,我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李家也觉得我败坏了他们的名声,同意了我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