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闹洞房的起源,历史上没有具体起源,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孔子所处的年代并没有闹洞房的习俗。《礼记·曾子问》当中,孔子说:
“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欢,思嗣亲也”。
可见,当时的婚事不但不热闹,反而很冷清。这说明在先秦并没有闹洞房的习俗。
历史上的闹洞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恶俗的?
从秦到汉,是中国文化的剧变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渐渐出现了闹洞房的习俗,而且很恶俗。《汉书》说:“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夫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
东汉,应劭在《风俗通》当中记载过一个故事:“汝南张妙会杜士,酒后成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死。”
一个叫张妙的人参加朋友的婚礼,喝高了,把新郎官绑起来吊打,打死了,喜事变丧事。
汉末,仲长统在《昌言》当中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瘾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瘾长干,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
简单地说,仲长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哎呀,现在的婚嫁场面真是不像话,低俗、恶俗、媚俗、下流,这种风气应该断绝。
汉亡之后,经过三国时代的大混乱,司马家族建立晋朝,暂时过了一把皇帝瘾。
东晋的葛洪在《抱朴子·疾缪》中说:“俗间有戏妇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或蹙以楚挞,或系脚倒悬,酒后酗,不知限齐,致有伤瘀血流、踒折支体者。”
大庭广众,当着广大亲友的面,用比较下流的话,挑逗新娘子,还有开玩笑式的体罚——用棍棒捶打,或者把新人倒吊起来。有的人喝高了,一时把握不住尺度,甚至会把新人打残。
晋之后是南北朝。南朝的刘义庆记载在《世说新语》当中,记载过一个名头很响的闹洞房的故事,主人公是调皮捣蛋的少年曹操和蠢萌呆坏的袁绍。这两个小犊子不但闹了一把洞房,还把新娘子劫持了。《世说新语》记载的多为逸闻趣事,并非正史,很多人对这个故事存疑。即使这个故事真正的主人公不是曹操和袁绍,而是刘义庆把别人的事迹安到了曹操和袁绍头上,至少也从侧面说明南北朝时期的闹洞房也很出格。
事实似乎也正是如此。据《北史》记载,北齐(南北朝时期北方的一个割据正拳)文宣帝高洋娶大臣段韶的妹妹为妻,段韶的妻子闹洞房捉弄妹夫,闹得过了头,高洋大怒,发誓要杀死大姨子,段韶的老婆一看闹出事了,怕得要命,赶快躲到太后家里。说起来,段韶的老婆胆子也是大得可以,虽说高洋是你妹夫,但人家也是皇帝,况且这高洋还是个精神病。
南北朝之后是隋唐。关于隋,没有搜集到相关资料,勉强说的话,隋炀帝本人就是个喜欢闹洞房的,而且手段五花八门,下流得很。
下来是唐朝,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组》当中记载过一个故事:“律有甲娶,乙丙共戏甲。旁有柜,比之为狱,举置柜中,复之。甲因气绝,论当鬼薪。”
甲结婚,乙和丙闹洞房,把甲放在缸里,盖住缸盖,任凭甲百般求救都不放手,等他们玩累了,打开缸一看,甲早就憋死了。
对于北朝的闹洞房,段成式也有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娘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
这里说的也是闹洞房很凶的,新娘子的姐妹团和亲友队以棒打女婿为乐,有的新郎官居然被打废。
唐之后是混乱的五代十国,直到宋朝开国,乱世局面才告一段落。宋朝是出了名的道学时代,男女大防甚严,即使如此,闹洞房的习俗依然存在。庄季裕在《鸡肋篇》里这样记载闹洞房:“如民家女子,不用大盖,放人纵亲,处子则坐于榻上,再适者坐于榻前,其观者称欢美好。虽男子怜抚之,亦喜。而不以为非也。”
新娘子摘下盖头,任人品头论足,还得忍受有的人动手动脚。
元朝人怎么闹洞房?不知道,同样没有搜集到相关资料。元朝人在马背上打天下,崇尚武力,随便你叨叨,不服就出去练练。考虑到元朝的文化正策比较宽松,可以推测元朝人闹洞房也是很凶的,比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朱元璋干倒元帝国之后,建立明帝国。明朝依然有闹洞房的习俗,杨慎在《丹铅续录》当中说:“世俗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言。今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竟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然以《抱朴子》考之,则晋世已然矣,历千余年而不能变,可怪哉!”
杨慎考察了一下历史源流,又大致描述了一下闹洞房的陋俗,只能无可奈何地说一声“可怪哉”。
明后就是无数导演喜欢的大辫子朝。清朝依然闹洞房。《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记载过一个闹洞房的悲剧,某人新婚,闹洞房的潜伏在洞房里,听到小两口卿卿我我,于是发笑,新郎官大怒,拿起剪刀就把闹洞房的戳得鲜血横流。
从民国到现在,闹洞房的习俗一直存在,出过不少大新闻,也有闹出过人命的。
民国初年,我国学者朴安所着《中华全国风俗志》就记载了清代各地的“闹洞房”习俗,这些习俗至今在一些地区人仍有较强的生命力。
在江苏淮安,“闹房之时,则在黄昏之后,以送房为限制。是日娘家须预从男客中择一能言者为招待员,唯闹者约分孩童和成年种种……成*人之闹房,其目的则在侮弄新娘及伴者,瘾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他人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婚家则百般忍耐,听其所为而莫可如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