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资料
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诸岛总面积是6.3平方公里。在这些岛屿当中,钓鱼岛的面积最大,4.3平方公里,海拔大约是362米,钓鱼岛上长期无人居住,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叫钓鱼台,这个钓鱼台列岛也叫钓鱼岛列岛。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正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正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正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正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拳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拳”。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正拳,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拳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二、钓鱼岛的战略地位
钓鱼岛的战略地位应该结合起来看,就是军事意义和经济意义。钓鱼岛实际上是我们东海大陆架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台湾岛向东北方向伸展的一部分,实际上从军事意义上讲,从明清的历史,钓鱼岛是跟琉球和台湾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是我们的东海大陆外面有一个整体的屏障。
再就是经济价值,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就是67-68年间,联合国亚洲经济(委)员会通过台湾海峡以北的海底资源的勘探探测,发现包括钓鱼岛在内广大东海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油气储藏。按照八十年代初通过的海洋法公约,中国和日本是“相向不共架国”,这是海洋法公约的专业术语,就是中国和日本“相向”,但没有共享一个大陆架,叫“相向不共架国”;中国的大陆架在向东海延伸的时候有一条冲绳海槽把大陆架切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向不共架国”的海洋拳益划分,大陆架延伸国能够居于大陆架的三分之二;那么日本是相向不共架国,由海槽划断,只能享有大陆架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