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
回族人在生活方面要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这些习性猪最能完整的体现出来,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干净,而猪什么污秽的东西都吃,且形象也丑陋不堪,令人厌恶。
其实我们不单单是禁食猪肉,回族的信仰是要求保持一种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所以任何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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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历史上因为饮食禁忌与其他民族发生过不少令人痛心的事件,往往有一些好事之徒将猪头或猪肉挂在回族人的家门或清真寺的门上,以示侮辱,个别低级、反动文人编造种种侮骂回族人的谎言,或是哗众取宠,或是朗意侮辱回族人的人格和信仰,更增加了我们回族对猪的强烈反感,对于这些行为我们回族中的任何一员都会感到愤怒,并会与之抗争,于是在现代社会中,不吃猪肉又有了一层新的含义,那就是反抗民族歧视、民族同化。希望其他信仰及其他民族的朋友们能对这些问题有个正确的认识,让我们各民族相互尊重,互相理解,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