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星基金经理的陨落——李旭利案
李旭利,硕士学历,明星基金经理,具有十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先后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投资总监,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首席投资官等职。在投资领域中,李旭利名声赫赫,是个"拿奖拿到手软"的人物,即使在2001年-2005年的大跌中,他所管理的产品也始终保持了正收益。
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时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数卖出。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800万人民币。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5、"朋友圈"内幕交易—罗永斌内幕交易案
2010年底至2012年1月31日,在湖北丽源董事长罗某、上市公司安诺其第一大股东纪某、第二大股东臧某等人的协调和沟通下,安诺其与湖北丽源达成项目重组协议。2012年2月1日,安诺其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2月1日起停牌。2012年3月2日,安诺其发布公告称,安诺其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上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预案》,股票于当日起复牌。复牌后安诺其股票于2012年3月2日、3月5日至7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
2012年1月5日的晚上,安诺其法人股东上海嘉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某与纪某一起吃饭(二人为校友关系),纪某向徐某透露正在收购湖北一家公司,并向徐某透露项目进展情况。本案罗永斌与徐某则系好朋友关系,较早前认识,平时联系比较多。在2012年1月5日至16日间,罗永斌与徐某有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络。
2012年1月17日至18日间,罗永斌利用"吕某"账户,买入"安诺其"39.37万股,买入均价7.61元,2012年3月7日全部卖出,卖出均价11.53元,获利151.44万元。2012年1月18日至20日,罗永斌利用"俞某"账户,买入"安诺其"38.22万股,买入均价7.84元,2012年3月7日全部卖出,卖出均价11.39元,获利133.22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法做出行正处罚:没收罗永斌违法所得284.66万元,并处以284.6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