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介绍,虽然照片是事后还原拍摄,但照片中的故事确有其事。
据介绍,照片中的“民警”名为肖明,当时还只是一名实习生。2016年7月31日22时45分,肖明在湘潭市建设路派出所值班时,接到报警称,岳塘区盘龙布市布丁酒店三楼,有一女子因情感问题要跳楼。肖明赶忙随同派出所副所长、两名协警赶往现场。当时,女子正站在酒店三楼外离地面约10米高的窗沿上。几人分工后,由副所长上楼进行劝说,肖明在楼下维持秩序。
为确保女子突然跳下时可以及时施救,肖明将身上的手铐、警棍等装备放到一旁的摩托车上,并随时视情况调整女子可能的坠落点。22时57分,女子双手反撑在窗沿上,左脚沿着酒店的招牌不断地往下挪。突然,招牌承受不了她的重量,导致女子迅速坠落。在女子坠地的瞬间,肖明用双手和身体接住了她。
因为肖明的及时出手,坠楼女子最终仅左腿骨折,而肖明却因为巨大的冲击力造成了严重脑震荡、颈髓震荡,左手左肩神经也因此受伤。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时,肖明刚刚从警校毕业不久,已经顺利通过湖南省统一招警考试。那个7月原本应该是他和同学们一起毕业旅行的时间,但为了尽早了解公安工作,他选择了趁假期去派出所实习。那次经历为他赢得了省公安厅二等功。如今,他已经正式成为一名民警,完成了自己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