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说刁爱青失落后最少还活了几天,那末,什么人会将刁节制后其实不急于杀死?杀身后要如斯分尸抛尸呢?目生人一时性起挟持刁并杀刁有大概,但挟持刁应不易,由于刁是个屯子身世1米65偏肥的大密斯!节制后不急弄死,可解除目的为谋财害命。将刁碎成二千多块,若只为销尸灭迹,应不会有耐烦切如斯划一,除非有某种碎肉东西,好比如今切肉通腊肠那种呆板,昔时有吗?若人工操纵,必是操纵刁肉给人或动物吃才会如许居心!切成如许,抛向南大及周边,又好象不是销尸灭迹。那只能如许表明,凶犯要末恨极刁爱青,让她尸肉横飞,要末恨极南大,让人对南大充湍惧怕和怨恨!
至于碎尸,刁身后用了哪些东西分尸?看很多材料说是如许的:锯一那时南京气温均在2至0下6度,尸身僵直,锯最便利,一次成型,暗语工致,将尸身分成为了几大块!军用匕首,尖锐菜刀,极可能也是刁致命的凶器。将刁尸骨血分手,开膛破肚。大塑料盆或大塑料桶,天太冷,手因冷冻欠好操纵,用开水倒进放了尸块的塑料盆或桶。
对付抛尸,拋尸次序:头,血衣裤,骨头,内脏,末了拋的应是碎肉。我估量碎肉分隔装,凶手一次性带至南大四周,但分成几批拋出,估量2或3天内全数抛完。所有拋出物中,碎肉是最不惹人细致的,便是提在手上被人看到,也绝不会让人想到是人肉!所以大排查时仍有碎肉抛出。(曾有如许设法,刁在10号下战书某时带离了南京,由于疑犯有交通东西,因11至15号天冷且下雨,所以16日起已起头拋尸,好比水佐岗一带抛出的工具。18日起起头抛只剩弄得很碎且根本没有人与体特性的碎肉,可见凶犯或爪牙已在南大或南大四周)
不少人以为第一现场不大概在水佐岗一带而是在南大四周。昔时警方大排查时也如斯。由于警方包含大都网民深信远抛近埋这一准绳。我以为恰是这一错误致使案子成为死案。除非刁是在校內被害的。我的按照是,南大四周某闹郊区路上雕栏上抛有碎肉,较着是从交通东西上慌忙拋路边而撒落的,走路抛人肉应小心防人细致而寂静抛下,不大概走在大道上隔着雕栏往路边丟。何况第一现场就在四周的话,彻底不必借助交通东西抛,只像泛泛丟渣滓一样畸形便可。再者,南大四周的碎尸不管什么时候拋出,8小时内乃至很短期内必有人发明,由于这一带的干净工清渣滓较勤,加之案发后扔有碎肉拋出,此地反复拋出,如果凶手登科一现场均在四周,他的熟人也应很多,带着人与体尸肉穿梭南大及四周,要没人细致或目睹几近不大概。况且白日!只能如许表明,凶手把尸身碎肉屡次多地拋在南大及四周,他不怕碎肉被人发明,也不怕他人瞥见自已,由于他这里几近没熟人,瞥见了也不会在意记下,由于他和这里仓促途经的行人没任何区分。案发后他仍然来南大抛尸肉,抛在这里的碎肉切得和食用肉一样每包只要1斤2斤,即便有人瞥见,也决不会猜疑是人肉。每次拋完了身上带的碎肉可以平安分开,不是没人瞥见,而是相互都目生底子不在意。所以,南大及四周不大概有第一现场。上面我再把现场在水佐岗一带细致阐发
水佐岗一带拋出的有:撕成两半的血床单,大概刁爱青十号晚外出带着的双肩牛仔包,死者血衣物,支解的骨头,內脏,较完整烫或煮过的人头(刁头颅环境:没有右耳,残余根部,脸部显现分歧水平的猩赤色,面颊最红,中心次之,皮肤齐备,短发),部门碎肉。所拋地址,拱桥下的渣滓堆,某小区上水道。南大四周拋出的有:切成如食用动物肉的碎肉,每包碎肉1两斤或更少,曾流行的提包,此中只要一包混有批示人与体构造的三根指头。拋之处有闹郊区及巷道的渣滓场,南大要育场,从属病院铁门外。比力一下,如果没有那三根手指头,拋在南大及四周的刁爱青尸身碎肉极可能当一般腐坏动物肉处置了。我想凶手如许留下的三根指头应是忽略漏下,不然刁案更会成为一失落案。
由此比力,南大及四周拋得有些张扬显眼,水佐岗一带拋得潜伏。猜测前者是拋尸肉在水佐岗拋出以后。水佐岗所拋血衣血床单头颅骨架內脏血腥味浓,也没进一步加工处置,且任何一种城市让人遐想到暴虐的凶杀案,凶手不管白日仍是晚上,不大概带上走很远。昔时南京晚上有联防员放哨,白日路上行人多,一旦赶上查到,凶手身份必表露,与南大及四周抛出切成雷同动物肉的平安糸数相差是很大。并且,我以为,南大及其四周的碎肉必定是十八日晚今后拋的,正确一点说,应是19清晨3点今后或4点今后拋的,也便是在老太太发明尸肉前1小时左右抛的。老太过轻易看到并拣回家,可见抛的碎肉在渣滓堆较显眼,不是在渣滓捅深处,极可能就丟在地上。但必定沒被猫狗鼠一类发明,可见留在渣滓堆时间不长就被老太太拣走。其余渣滓堆发明的碎肉也大抵如斯。
再看水佐岗所拋尸骨衣物地址,拱桥下渣滓场,某小区上水道。水佐岗拱桥下渣滓场不象南大及其四周渣滓场,偶然几天无人处置,而上水道,在比年关的隆冬根本没人处置。如果不是案发大排查,是很难发明的。而如果不认识水佐岗一带环境,也不大概轻松把这些如斯血腥的工具抛出却无人细致。
从拋尸地水佐岗一带和南大校內及其四周来看,我以为可以解除自行车抛尸。大都人以为有车就必定会拋到郊野远处或江河中,而我以为相同,凶犯有车,大概是面包小车类公车,摩托车也有大概,至于本身公用仍是借用,不得而知。某雕栏上有碎肉更阐明拋尸者有交通东西,如果走路抛,应乘人不备寂静放下才是。南大及其四周的碎肉应拋下不久均被发明,可见这些碎肉是是同时捎出的,只是分歧时间拋出,但我想应在同一天且大都在十点前全抛出,而这几个处所,不管拋哪,都应抛下不久就会被人发明,哪怕是渣滓堆
我猜凶手要末是租房户,要末是住水佐岗非庄家或不从事耕作一类的人,没有发掘土埋工具的东西,并且对更远一点的郊野环境其实不认识,所以没有房户,要末是住水佐岗非庄家或不从事耕作一类的人,没有发掘土埋工具的东西,并且对更远一点的郊野环境其实不认识,所以没有埋尸块到土里,也没扔进江河。

再看抛出的物品尸肉:第一件印有上海(游览)字样,后背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新式灰玄色观光包,装有碎肉及内脏共5千克左右,抛小粉桥四周渣滓堆。第二件草绿色帆布观光包下面印有桂林山川(游览)字样,后背不详,此包鼎新关闭曩昔上山下乡知青最爱用,装有装有碎肉及内脏6千克半左右,也抛在小粉桥四周渣滓堆。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范例格局不详,据知恋人称装着骨头7斤半左右,丢弃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块带有血指模的床单包着头颅内脏部门共3千克左右,一块包着尽是鲜血的衣裤1千克半左右,都抛在水佐冈四周一小拱桥下渣滓堆,警察后来大范围查抄该小区,却一无所得,令人不解。末了一件是刁爱青的衣服,大赤色有玄色配边的外衣,包裹尸块部门内脏共3千克左右,也在水佐冈一小区四周一个上水道出水口发明。这几包共重26。5千克左右。其余分别是塑料袋装有碎肉抛南大病院小门后0.8千克。小粉桥四周渣滓堆两包分别0.6千克,南大要育场树洞0.6千克,青岛路和南苑西门口,分别0.7千克,大锏银巷13号渣滓桶碎肉有三指头0.7千克,华裔路工地0.8千克。另有说一公交坐台四周多少碎肉。这些碎肉共6千克左右,以上共发明刁爱青尸骨碎肉32千克左右。(趁便说一句:除骨头,尸肉也就二十千克左右。把二十千克肉切成片成块,不少人均可以做到。便是剁成碎肉做成肉丸,一地利间一个人实现也充足。大凡常做过家务特别常常下厨做饭菜的人均可以。我不大白为何很多多少人都说这二十斤左右的碎肉非要必定的业余人才气实现!)刁身高1米65左右,还偏肥,理当有110斤以上吧,假试真被放了血弄死,也不至于这些分量吧?少了哪些呢?身上肌肉?骨头?内脏?我个人以为,刁身上最少有10千克左右工具缺失,没有找到?凶手已处置了?那些小袋碎肉我想凶手是一块儿带上分别抛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