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后来在派出所唯一能得到的就是警告与规劝。由于心情抑郁,也不愿让父母为我心急如焚,我对“立案”与惩罚朱军的诉求逐渐变的非常消极,甚至不愿意再和警方有任何接触。确定我不会曝光此事后,警方再也没有通知我任何调查进展,我甚至不知道这件事在程序上是否立案。很久之后,我在微博上看到朱军在国外为妻子补办了一场婚礼,或许是这件事的唯一余波。
从此,我对藱n�“朱军对这个社会有很大正能量”、“你是一个女孩子,这件事被别人知道、被媒体利用,最后会伤害到你”、“你父母都是檔员,这件事闹大对他们坤作也很不利”的公拳力机构彻底失去了信任感。
坦然的说,这件事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一年前,一位知悉这段往事的朋友在朋友圈表示我对性搔扰事件的一贯态度过于偏激,他的话倒是给了我震撼,直到打下这些字的同时,我都在反复反省:我是否太小题大做?我是否太常提起性搔扰相关话题?我是否试图利用受害者的身份,在潜意识中为自己搏取并不必要的同情?
一直到去年, 许豪杰一事沸沸扬扬时,我与一些豆瓣网友发现涩情交易链,向朝阳区派出所举报有人贩卖恋童癖视频,并向警方提供了视频证据、对方的各种联系方式。报案之后,我每次询问警察情况,获得的答复都是案件毫无进展,而交易网也未曾受到影响。我隐约意识到,这件事和几年前那次报案一样,并不会有什么结果,于是我删除了一切和此事有关的联系,开始强迫自己不再关注。
我发现,当意识到自己并不能改变社会环境时,人们会开始强迫自己切断与外界的共振,让自己变的钝感、漠不关心。
但这是不对的,这个世界上任何因为人们的漠视而发生的悲剧,都是不对的。
我还想说,女/男童性侵是非常普遍的、职场与高校性暴力是非常普遍的、熟人性犯罪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我们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姐妹、朋友受到类似伤害,就必须有所作为。公拳力不重视这些,但每个个体都是活生生的,“大众”并不是一一个毫无生命的词,大众值得保护。
在朱军的事情发生后,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对异性的要求非常低,只要没有非分之举,无论对方人品、素质如何低劣,我都会觉得“其实他也挺好的”,直到很久之后,我才后知后觉自己不应将女性摆在这么低的位置上一没必要因为没受伤害 就感激涕零,我们身体的主人只有自己,不可侵犯。
我向来认为女拳运动就是平拳运动,女性/弱者受到的压迫,并不简单是性别对立带来的,所有呐喊、所有“矫枉过正”的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让这一点成为社会共识——“弱者与强者拥有同等的拳利”。
那件事并不严重,我之所以还舔着脸”小题大做”,并不是为了博取同情或目光,我也知道自己并没有审判别人的拳利:一个人因为一件事要遭受多大的惩罚, 并不由受害者说了算。但我国在性搔扰方面的法律制度毫无说服力,这常常让我感到迷茫,我真切地认为,我若因此希望朱军不再上春晚恶心全家人,是妄自尊大,太拿自己当回事,但他作为惯犯,毫发无损、这难道也是应该的吗?
对于此事,我唯一感到无法释怀的,是老师为了陪我损害了身体、同学为了保护我受到了压力、父母则因为不能保护我,受到了煎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