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拳证印花税;
继承过户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
2、赠与: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是免征的。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拳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拳所有人将房屋产拳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拳,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那么,赠与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有:
契税:按房价3%缴纳;
房屋产拳登记费:80元;
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公证费:房子估价的1%。
总共税费:15万+80元+2.5万+5万=22.5万零80元
3、买卖
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营业税:房屋产拳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拳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所得税:房屋产拳取得满五年且房产是夫妻名下唯一房产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房屋产拳登记费:80.00元。
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按正常市场交易交割填报买卖契约,可不需要评估)
哪种方式过户给子女最划算:
1、从过户的成本上来看,赠与的成本最高,所以不是很适合。
看到继承和买卖价格差不多,大家可能会比较倾向继承。
不过,继承过程可能比较麻烦:父母要立遗嘱公证,等到父母百年后,房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手续上繁琐的因素还是挺多的。
此外,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
如果以后出台了遗产税,那要缴纳的税费就很吓人了。
所以,买卖较为理想。
2、为以后考虑:子女想要卖房子
如果子女是继承或者受赠与得到房子,那么,个人所得税就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买卖房产,卖方个人所得税免征的条件是: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
一般家庭,都会有一套房,加上父母过户给自己的,房产都不会是唯一的。
所以,20%的个人所得税是逃不掉的。
考虑到种种因素,父母还是把房子“卖给”子女最为合适,省心又省钱。
(PS:如果父母名下有多套房产或者房产证未满5年,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20%的个人所得税也是要的)
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我和老公两个人是在大学认识的,在大学里我们就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两个人在大学毕业以后也一起参加了工作,参加工作的头两年,虽然说也发生了很多的矛盾,但两个人依然坚持了下来,后来两个人用手里的积蓄共同在这个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也算是在这个城市里站住了脚跟,就在买房的那一天,老公向我求婚,我非常的感动,在答应老公的求婚以后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结婚了。

结了婚不久就有了孩子,我在家里虽然说没有去工作,不过在网上我也做了一份兼职,一边待产一边做兼职,老公的事业也发展的十分的顺利,逐渐走上了高层管理的位置,一家人的生活,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不过也是幸福美满,在儿子出事了以后,我们两个人更是信心百倍地去生活,我也重新出去上班,让婆婆在我们家帮我们照看孩子,可是在孩子还没有一岁的时候,不幸就降临到了我们的家庭里。

老公得了重病,为了给老公治病,我们是把家里的积蓄全部都花完了,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这个时候大姑姐来到了我的身边,直接给了我一笔巨款,我看着这一笔巨款,心里面对大姑姐是十分的感激,不过这一笔巨款在还没有花完的时候,老公就已经被医院下了好几次的病危通知书,老公那天拉着我在旁边说他的身体他自己知道,不要在浪费钱了。

我是嘴里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在那里哭泣,这个时候老公跟我说他在临终前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大姑姐了,我听完老公的话,感觉非常的诧异,老公向我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其实大姑姐给我们的那笔巨款就是大姑姐把她自己的那一套房子给卖了,因为大姑姐跟她丈夫已经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分了一套房子,老公不忍心让大姑姐为了他倾家荡产,所以说就把我们的那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大姑姐。并且老公已经跟大姑姐商量好了,在他去世了以后,大姑姐就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公跟我说完的第二天晚上就去世了,办完老公的葬礼以后我手里还剩下十万块钱,我把这十万块钱给了大姑姐。说老公临终前都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我,这十万块钱就让大姑姐拿去做一些生意吧,以后我和孩子还有大姑姐婆婆我们几个就相依为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