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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哪?”

  “到外地”。

  临走时,周文召回望妻子,“过几天就回来”。但夫妻再次团聚,已是两年零7个月之后。这正是张梅的刑期,罪名是“私刻公章与伪证罪”。

  实际上,周文召前脚被带走,“很多人又涌了进来”。张梅回忆,当时办案人员要房屋的结构图,她未给,并要对方出示搜查证,对方答:这个你不要管。当晚办案人员对其家进行了详细搜查,很多物品被扣押。

  当日凌晨2点过,张梅也被带走,“当时也不知在哪,有四五个人看守”。

  这时周文召已经随车在成渝高速永川大安站下道,拐进老成渝公路原“大安收费站”。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戒备森严、灯火通明的阵势,在一横幅白纸上,有“永川区第二看守所第二监区”字样。周文召被带到一栋旧楼的二楼,另外的人接管了他。

  据周文召了解,重庆指定的“双指”地点为江北区的石子山上,“这是个私设的场所”。在重新获得自由后,周文召重返这里,从其拍摄的照片可见,这里早已人去楼空,只有墙上残留的“罪名分类表”的“受贿罪、诈骗罪、行贿罪”字样。

  部分亲历者和警方人士透露,重庆打黑时类似这种场所有24个之多,著名的铁山坪、沙坪坝榕湖宾馆等都属此列。这些场所的出现,主要是当时抓人太多,人满为患,被迫陆续启用一些新的场所,之后发展成为各个专案组的“外讯基地”。

  上述一切在重庆官方的文件中均无从查证。在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2009年10月10日出具的“抓获经过”中,只载有“2009年8月11日22时许,重庆市‘091’专案组侦查员王世平、李彦对犯罪嫌疑人周文召执行拘传至永川市公安局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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