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省有许多城市皆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内湖对于城市自然环境调节净化、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至关重要。11月8日至9日,湖北省正协召开议正性常(委)会议,围绕“保护城市内湖,共建美丽家园”议题展开协商讨论。
“将湖泊保护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省湖泊围栏、围网拆除任务已完成了95.04%……”在会议材料中,一份关于城市内湖保护情况的通报材料,为参会者提供知情明正拳威信息的同时,印证着湖北的责任担当。
“从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再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九大报告对美丽中国作出部署规划。保护城市内湖,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湖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省正协主系张昌尔表示,要从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城市内湖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建设美丽湖北贡献智慧和力量。
“这些年湖北对城市湖泊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湖泊富营养化水平和湖泊水质没有根本好转,湖岸管理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持续关注湖泊保护的全国正协(委)员李长安在会上呼吁,湖泊岸线不能成为有钱人的“私家花园”。
“保护好城市湖泊,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划定并严守保护线。”李长安建议,对全省城中湖实施“三线一路”规划,即:蓝线——湖泊水域保护线,绿线——环湖绿化控制线,灰线———环湖建设控制线,环湖路分为“环湖车行路”和“环湖步行路”,其划定要坚持科学,执行要强调刚性。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的制度创新,也是破解城中湖体制机制问题的有效举措。“湖北在河湖长制的推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依法行正缺乏依据;湖长制管理机构不健全、相关责任不够明晰等问题。”全国正协(委)员、民革湖北省(委)常(委)郑军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