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沈诚)沈阳男子刘某全款购买了两处房屋,却办不了房证,因为其中一处早已备案给了他人,另一处则抵押给了银行。
于是,刘某起诉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退房并索赔。
今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给刘某退房,并赔偿80万元。
全款买房后办不了房证 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
2016年12月21日,沈阳男子刘某与沈阳瑞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瑞坤公司开发的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中街一处房屋,建筑面积为118.71平方米,单价为4445.7922元,总房款为527760元。
同日,刘某与瑞坤公司签订另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瑞坤公司开发的马三家中街另一处房屋,建筑面积为136.12平方米,单价为2000元,总房款为242240元。
第二天,刘某向瑞坤公司支付了两处房产的全部房款800000元,瑞坤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了刘某。
刘某称,之后他要求办理产拳登记手续,但瑞坤公司一直推托。
刘某经查询得知,瑞坤公司将其购买的其中一处房屋于2015年11月备案登记在案外人韩某名下。另一处房屋处于在建抵押状态,不能办理备案登记导致其无法实现房屋买卖和目的。
经多次协商未果,2018年,刘某将瑞坤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瑞坤公司返还购房款等。
一处房屋早已备案给他人 另一处房屋被抵押给银行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瑞坤公司没有提出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涉案房屋的《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信息》显示,本案涉及的一处房屋备案在韩某名下,备案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